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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资方式有哪些?股权出资有哪些条件?

2022-10-09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28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作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动、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权或者所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或者股东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有担保的财产出资。"
因此,我们可以将股东的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资产出资。
[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顾名思义就是货币出资。
这里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但如果成立中外合资公司或外商独资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注册资本可以是外币。
货币出资时间为出资款到达被投资公司账户的日期。
[非货币资产出资]
货币以外的所有资产均由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其出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它可以用货币来估价。
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即价值可以确定,可以由股东协商一致确认。但建议由评估机构确定,避免因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出资额而引发的股东纠纷、税务纠纷等民商事诉讼纠纷。
2.所有权可以转让
非货币资产出资需转入被投资公司名下。因此,这类资产必须是所有权可以转移的财产。
3.出资的股东拥有财产的所有权。
由于资产的所有权需要转移到公司,要求出资股东必须对资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且不能抵押或质押。
非货币资产出资实质上是股东先将资产转让给公司,再以财产转让所得出资的过程。出资时间为财产交付于公司,权利登记于公司名下之日。
[用于出资的普通非货币资产]
1.货物、机器设备和其他动产
股东可以用自己的货物、机器设备等动产出资,出资时间为该动产交付被投资企业之日。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2.船舶和机动车辆等动产。
如果股东以船舶、飞机、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出资。,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出资日期也是动产交付日期。但是,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住房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只有在完成物权变动登记后生效。
因此,股东以房屋出资的,应当将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出资时间为房屋交付并完成权属变更登记之日。
4.专利权投资
是专利权的发明人或专利权的受让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特定发明的专有权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出资登记手续必须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转让专利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后,专利权变更将以受让人的名义进行登记。
投资人以实物出资的,按照具有法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和《合伙投资人协议》认可的公允评估价值,计入实际出资额。投资者以实物资产形式投入的实物资产,在财务上一般表现为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相应地,这些实物资产也按照投资者协议确认的公允价值入账。

三。知识产权贡献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种,即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四。土地使用权出资
土地使用权投资的条件是:
1.土地出资不能是所有权出资,而是使用权出资。
2.投入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
动词(verb的缩写)非货币财产/股权出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不得作为出资:
1、已设定质押;
2.股权所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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