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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税收筹划到底做的合不合理?

2022-09-20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32

利用“自然人代开发票”致使22人被抓,这样做违法了吗?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税务筹划和偷税漏税的区别,上面这种情况就属于是偷税漏税!而不属于是税收筹划!

像上面这种情况还有很多相似案例,下面给大家举两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在县城开发了一个楼盘,该楼盘的开发商和总包单位的老板为同一人,楼盘销售完毕,总包单位还有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没有开给房地产公司。该企业的财务总监是个“能人”,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能力,告诉老板:如果由总包单位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给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需要缴纳各项税收1500多万元,我现在一个“税收筹划”方案,那就是通过自然人去税收洼地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给房地产公司,只需要缴纳各项税收200多万元。老板的生意虽然做得很大,但是对税法一窍不通,一听可以省税,就同意了财务总监的方案。

就这样,财务总监拿着几十人的身份证去某税收洼地代开了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第二年年税务稽查,别的问题都没提呢,首先针对这6000万元的发票重点核查,结果可想而知,虚开发票、纳税调整、补缴税款、税收滞纳金、罚款,并且财务总监进监狱服刑一年半。

案例2:在201911日前这里的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照收入的2%核定征收政策,所以,大多数建筑公司都不注重取得成本发票。但是,自201911日起,所有的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一律实行查账征收,很多建筑公司一时难以适应,造成成本发票严重缺失,需要缴纳大量的企业所得税。

有一家建筑公司就是这种情况,当年需要缴纳45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老板听别人说,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税点低,于是通过各种途径,费了好大劲开来了9000万元的发票。2019年没问题,2020年也没问题,2021年的5月份被税务稽查,补缴了几千万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对应的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不过没有被判刑。

在实务中,自然人代开发票,特别是大额的发票,是税务检查的重点,可以说风险巨大,那么,既然自然人代开风险巨大,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干呢?答案只有1个,那就是利益驱使!

就拿上面的案例1,咱们来比较一下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和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的差异: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

1、增值税。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额=6000/1+9%*9%=495.41万元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营改增过后,建筑企业的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足的,为了方便比较,假设进项税额为零,那么应交增值税为495.41万元;

2、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三项附加税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县城适用的税率分别为5%3%2%

应交附加税合计=495.41*5%+3%+2%=49.54万元;

3、印花税。

建筑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应交印花税=6000*0.03%=1.8万元;

4、企业所得税。

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6000/1+9%-49.54=5455.05万元;

前面提到了,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大多数建筑公司严重缺乏成本发票,同样为了方便比较,假设该建筑公司没有抵减项目,应交企业所得税=5455.05*25%=1363.76万元。

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开具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极端情况下,需要缴纳各项税收合计=495.41+49.54+1.8+1363.76=1910.51万元。

二、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工程款发票。

首先说明一下,这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肯定不是某一个自然人代开的,很可能是利用几十人甚至更多人的身份证信息申请代开的。那么,应交的各项税收如下:

1、增值税。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一样,适用3%的征收率,为了方便比较,这里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规定,统一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交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6000/1+3%*3%=174.76万元;

2、附加税。

应交附加税合计=174.76*5%+3%+2%=17.48万元;

3、印花税。

应交印花税=6000*0.03%=1.8万元;

请注意,在很多税收洼地,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免征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自然人代开工程款发票,应当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在实务中,大多数地方的办税服务厅按照开票金额的1%-3%征收个人所得税,咱们按中间数1.5%计算。

应交个人所得税=6000/1+3%*1.5%=87.38万元。

你的税收筹划到底做的合不合理? 图1


综上所述,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应交各项税收合计=174.76+17.48+1.8+87.38=281.42万元。

通过上述比较,一般纳税人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比自然人代开6000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多交税收=1910.51-281.42=1629.09万元,如果你是老板,你不心动吗?

代开发票最原始的目的是为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但是在实务中,不可否认自然人代开发票已经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灾区!

很多人特别是一些中介机构把自然人代开发票吹嘘成“税收筹划”的手段,这是完全错误的!税收筹划是合理、合法地利用税收政策,从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源头上进行规划布局,合理、合法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红利;如果仅仅是为了少交、不交税款而采取的手段,那就成了滥用税收政策进行偷税漏税,这二者有天壤之别!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未发生真实业务,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发票都是虚开发票行为,如果真的缺少进项发票,需要从经营模式、业务流程以及经营理念上规范起来,切不可走偷税漏税的道路,金税系统可以说是天网,没有空子给你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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