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淘系卖家逃税被罚,只因未开发票!
这个年头,税务问题成了电商卖家们割舍不开的痛点之一。
虽然天天都有卖家们担心自己踏过红线,但月月皆有电商卖家被曝逃税...
佛山天猫卖家逃税4年
近期,佛山市一电子商务公司因通过天猫商城销售货物、收取货款没有开票、没有申报纳税等,存在其他偷税、违反税收管理行为被稽查。
据悉,该单位2016至2019年存在通过天猫商城销售货物、收取货款没有开票、没有申报纳税的情况。
其中2016年含税销售额9161.00元,2017年含税销售额15426.00元,2018年含税销售额11494.00元,2019年含税销售额83198.00元,4年合计共119279.00元。
该单位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已构成偷税的违法行为。
同时,佛山市税务局要求该单位提供2016年至2019年的账册凭证,但该单位因新旧股东交接不清导致不能提供相应的账册凭证,且在税务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内该单位也没能改正,属于违反账簿管理的行为。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该电商企业因偷税行为被处以偷税金额16641.16元0.6倍的罚款9984.72元(其中增值税罚款9226.8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645.89元,企业所得税罚款112.03元)。对该单位未能提供相应年度账册资料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00元。
隐瞒收入不报
上述案件涉及到“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做假账”。
绝大多数电商企业靠走量实现薄利多销,卖货的时候客户不要发票,进货的时候也不找供应商要发票。
大部分收入会经由企业支付宝提现到个人账户上,公司账上只体现一点收入,甚至报亏损,只凭低价在市场上生存,可以说赚的都是税钱。而这种模式存在着很多的税务风险。
而且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有义务保留至少3年的交易数据,并依法同步给税务机关。
因此,不论你在哪个电商平台上开店做买卖,只要税务部门想,就可以随时拿到你的任何数据。
现在许多暴雷的主播,如薇娅、雪梨、林珊珊都是由这些税务大数据发现的,潜台词就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你干的事上头都知道。
核定征收范围缩小
随着税务大数据的兴起,金税四期的不断完善,合法合规已是电商行业的不二之选。
而且在明星、主播的不断暴雷的环境下,上海从今年的7月起对新设的个人独资企业取消了核对征收,对已存在的个人独资企业也采取3年过渡到查证征收,并且年销售额超过500万也取消核定征收的政策。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高收入行业被排除在核定征收之外。同时,税务总局发布的《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中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个人工作室/企业要查账征收,不能核定征收。
未来不排除有更多高收入行业被纳入监管。
同时,缺乏实质的个独税务筹划也不能做了。
如:
· 同一个业务拆分为多个收入,通过多个个独来进行筹划,无非就是通过人为操控来拆解收入,来控制税负,其本质上,无合理的商业目的,在商业上也没有拆分合理性,极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 让员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公司不直接发放其工资,而是通过支付服务费来支付工资。这种没有商业实质的筹划显然也是违法的。
在税务智能稽查系统建设完毕,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平台建设进入尾声的种种迹象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的透明化,是不可逆的未来趋势,“合规”二字离不开每一家电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