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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开的3大后果!税务稽查法规!

2022-11-02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57

虚开发票,后果很严重!虚开很有“魔性”,引无数嫌疑人竞折腰。但大多数朋友还是相对本分的,不规范可能有但基本不会去碰虚开。其原因就是,虚开是有代价的。虚开发票,后果主要可以分为三种:

罚款,上黑名单,以及刑事处罚

警惕!虚开的3大后果!税务稽查法规! 图1

1.罚款

罚款是最常见的行政处罚手段

前不久,深圳一家公司就因为虚开4份电子电子发票被罚5万。经查,该百货公司在2021年下半年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电子发票4份,金额合计287597元,税额合计0元,价税合计287597元。此外,该公司已不在注册登记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办公,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最终,该公司因虚开4张发票处以5万罚款。

2.上黑名单

除了罚款外,到达某种程度还可能会上黑名单。

一旦进了黑名单,不能说是寸步难行吧,至少也是步履维艰。进了黑名单,老板个人出入境受限,公司进出口受限,而且公司不仅在经营上,投标、生产许可受限,而且在税务上,也会因为在税局“照顾名单”而更容易被稽查。

3.刑事处罚

罚款和黑名单相对是轻的,虚开本身就是“很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其中,在2022515日起施行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的修正后,刑法第205条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三档,第一档,虚开金额10以上,应立案追诉,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虚开50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虚开250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现在清楚了吧,虚开的入罪门槛是很低的,虚开发票10万以上就可能引发刑事处罚。2020年,舟山市某团伙伪造海关缴款书,虚开增值税专票1.5万份涉案15.11亿,25名嫌疑人悉数进去了;2021年,荆州市某团伙披着税务中介的马甲,虚开增值税发票1.4万余份涉案5.57亿,团伙4人被逮进去了;上述案例虚开过亿,妥妥数额巨大的案件,刑事处罚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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