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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26个热点税务问题【附:瑞立诺财税税务师事务所解答】

2022-12-28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33

1、组合式税费减免支持政策里关于财产和行为税有哪些新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件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2022年的26个热点税务问题【附:瑞立诺财税税务师事务所解答】 图1

2六税两费具体指哪些税费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六税是: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费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执行期限是202211日至20241231日。

4、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不需额外提交资料,自行申报享受减征政策。如果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5、什么情形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种情形。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7、新设立企业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8、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能否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逾期未登记的,能否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10、纳税人已经享受了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顺序上是先享受其他优惠,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1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契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1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1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契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1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

1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

16、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17、契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18、房屋权属转让涉及的契税如何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受让方缴纳契税=不含增值税收入额×3%

19、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如何征收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20、城建税纳税人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2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是否征收城建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3、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留抵退税额)后的金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

24、收到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城建税如何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

25、增值税免抵税额涉及的城建税,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对增值税免抵税额征收的城建税,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核准免抵税额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6、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是否退还城建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因纳税人多缴发生的两税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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