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账被“端”,企业被重罚286.06万元!
内账被“端”了!某公司通过隐瞒收入、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6506.20万元,偷税数额286.06万元,被税务局罚款286.06万元!
一、内账被“端”了,企业被重罚!
2022年7月,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查处了一个内外“两套帐”的公司。税务局对该公司2010年7月1 日至2020年2月20 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1、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公司2012年至2018年通过隐瞒收入,账外经营,合计未申报不含税销售收入65061972.38元。
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你公司法人代表翁其锋整理的闽清县建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内账即《现金收支明细》、《建成砖厂月报表》两份材料、对应年度的申报表及相关人员的笔录。
2、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对你公司所偷税数额2860575.49元处1倍罚款,即2860575.49元。
税务局翻10年旧账,查实了企业通过两套账的方式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企业被重罚将近300万!这给了企业和财务人一个提醒:账面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通过两套账偷逃税,今后一定不能再有了,一旦发现,必会重罚。
那么你所在的公司中是否也存在“两套帐”这种状态?作为财务人员你的是否了解其中的风险呢?又该如何应对呢?
二、两套账有什么风险?
“两套账”风险巨大,被查后不仅可能需要补税、罚款,缴纳滞纳金,严重的老板或会计可能还会去坐牢。具体来说,两套账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帐外经营,隐匿收入,构成偷税的风险。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注: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2)构成私设会计帐簿的风险
私设会计帐簿的,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风险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构成逃税罪的风险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面对两套账,企业和财务人怎么办?
1、拒绝两套账,合规设置账簿,缴纳税款
企业“两套账”要想做到天衣无缝几乎是不可能的,在税务越来越严查的背景下,“两套账”风险也是非常之大,企业还是应当依法合规设置账簿、缴纳税款。
2、强化财务队伍,加强财税学习
老板要提升财税认知,同时组织财务、业务及管理人员加强财税知识学习,通过合法合理筹划,优化税收管理,利用税收优惠,降低税收风险。
3、消灭两套账,实现“两账合一”
将两套帐合并为一套账,“两账合一”,消灭“两套账”这种状态,规范后续的业务操作。
两账合一的目标:在某一个资产负债表日,经过调整之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都是正确或准确。在这一天,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据都是可以盘点的、可以查验的、可以询证的。
4、查找差距原因
根据第三个步骤,查找出了实际的资产、负债和税账的资产、负债差距,还要梳理形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才能够进行调账、消化。
5、调账消化吸收
综合采取各种手段,将账实不符的差距进行磨平,可以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直接调整内账,差异倒挤到“未分配利润”。内账的调整没有忌讳,以差异表做附件直接调。对经调整的外账的年末数,重新初始化,作为报告期第一年度的期初数,重启新的帐套,新的帐套就是以后企业的帐套,原来的帐套停止。
6、建立制度来规范
两账合一后,为防止再次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需通过规范的制度来规范。
伴随着金税四期的到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务监控体系,将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在这样的征管形势下,企业只有加快自身税务风险管理的脚步,从合同、发票、数据、资金等方面强化相关证据链管理,才能保证风险最小,税负最轻。
对于企业而言,税务规范问题可以说是迫在眉睫,因此,企业应该更加重视合理规避涉税风险,剔除不必要的税务争议问题,做好稽查风险应对举措。
各企业老板们一定要有税务风险意识,不要心存侥幸,觉得查不到自己,提前做好税务合规,严防税务风险,才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正确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