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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这五个涉税问题容易被税务稽查

2022-09-16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80

请注意,这五个涉税问题容易被税务稽查

数字化时代已经来临,企业的一举一动再也逃不过税务部门的法眼,某企业甚至被曝出接连被税务稽查5次之多。为什么税务稽查总能找上你?哪些涉税风险成为当前税务稽查的重点?

税务稽查其实也分为不同类型,按照税务稽查对象来源的不同性质,税务稽查可以分为日常稽查、专案稽查和专项稽查三类。其中,日常稽查是指税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内容包括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稽查与体系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专项稽查由指由稽查局组织和实施的,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解决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执法行为。专案稽查是指具有明确指向性的稽查行为,有特定的稽查对象,线索来源确定,具有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税务部门“三管齐下”,使得税务稽查力度进一步加大。

同时,现在税务稽查越来越呈现高科技特点,税务稽查中普遍加大了对高科技手段的全程运用。比如,金税三期工程稽查模块便增加随机抽查、联合稽查、联合惩戒、举报管理等功能,而“选案分析、电子查帐、电子取证、移动办公、办案指挥协调”等稽查外挂高科技软件的应用,更使得税务稽查精准高效,存在漏洞企业再也难以逃过税务稽查的“天网”。

那么,当前有哪些涉税问题容易被税务稽查呢?主要集中在五大问题。

一是自然人代开发票问题。

灵活用工人员等自然人经常需要代开发票,为避免操作不当而被罚,一定要注意避开代开过程中的三大税务风险:第一是代开项目不要随意设定,一定要按照真实业务来代开,准备好充足的业务链条和凭证,不得变名开票,否则属于虚开;第二是代开地点不要随意设定,应在服务提供地、劳务发生地、货物销售地、工程施工地、不动产所在地等代开,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第三是代扣个税要严谨,除了经营所得项目不需要履行扣缴个税义务外,其他项目都需要支付单位履行扣缴个税义务。

二是电商行业涉税问题。

随着网络直播、电商带货行业的兴起,一些头部主播的纳税问题也屡屡曝出,甚至被罚高达14亿元的巨额罚款。具体来看,电商行业涉税问题查的比较多的领域是收入的申报不完整——电商和主播把巨额收入“隐形化”,从而减少要交的相应税费。手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隐匿收入或少申报收入,取得的带货佣金通过私户取现的方式隐匿收入,或者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或拆分收入的方式少申报收入。第二种是转化收入性质,主播个人取得的收入,比如带货佣金、打赏等收入一般应划为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但是为了降低税费,通过MCN机构、其他公司或其他机构,电商和主播通常会把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变为经营所得,以此偷逃税费。第三种是虚列成本,通过买票入账、虚列工资、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行为虚增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上述三种也是税务稽查部门当前紧盯的电商直播行业偷税漏税风险点。

三是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疫情暴发后,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而一些不法分子见缝插针,利用涉疫税收优惠政策及“非接触式”办税便利政策,大肆变相套取税费减免红利,比如此前成都警税部门就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稽查发现一团伙控制下的85户空壳企业涉嫌虚开电子普通发票。经查,该团伙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便利措施,控制空壳企业919户,向全国31个省(区、市)21821户下游企业或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11万余份,虚开金额31亿多元,其中虚开电子普通发票2807份,虚开金额1.05亿元。这种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复工复产秩序和经济发展,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多次表示,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在这种“零容忍”利剑出击下,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将受到严惩。

四是资本交易涉税问题。

资本交易是特别专业的领域,由于“不懂”,所以经常不经意间就无意酿成了涉税风险。当前,税务部门对资本交易税收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但从资本交易本身的特点看,由于其过于复杂,资本交易的税务处理并不易被发现,比如注册资本、民间借贷、关联方无偿占用资金、买卖金融产品等资本交易行为,都涉及到税费问题,且操作和构成复杂。但无论如何,依法纳税是公司和公民义务,不应该以“看不懂”为借口就逃避纳税义务,而是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按时交纳税费,以免被税务稽查处罚。

五是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等涉税问题。

劳务派遣用工是现在比较常见的一种用工模式,也是灵活用工重要的模式之一,但同时也是涉税风险的高发区,对此,要预防以下3个方面重点涉税风险:第一是派遣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代扣风险。这里也要一分为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约定, 被派遣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此种情况下,实际支付工资方为用人单位,则用人单位需要为被派遣员工代扣代缴申报个税;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再发放给被派遣人员,此种情况下,则由劳务派遣公司再实际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并申报个税。二是虚列人员风险。有些劳务派遣公司为降低税费,故意利用他人身份证等虚列劳动人员,以此变相偷税漏税。三是违规开具发票风险。劳务公司违规向企业开具劳务派遣发票虚增金额,或变相使自己公司享受劳务派遣业务差额征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等,从而少缴纳增值税,此类行为很容易被税务稽查盯上。

上述五种涉税风险,是当前税务稽查的重点领域。为避免被稽查,避免遭受巨额罚款,最主要的途径当然是要树立合法合规的经营意识,如果通过自检发现自己的企业存在涉税风险,一定要尽早补税缴纳税款,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税务稽查部门的更大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税务部门执法也一直遵从“宽严并济”原则,税务部门具有“自由裁量权”,即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并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通俗地讲,就是税务的罚不罚、轻罚重罚可由税务人员在遵从法律的大前提下,结合纳税人“积极配合”和“坚决抗税”等表现调节惩罚数量和金额。所以,在判罚行为发生前,一定要主动预缴稽查税款,在态度上积极主动,税务局的要求提供的资料文件也要积极配合提交,只有这样,才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避免遭受更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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