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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娱行业迎来税务强监管!近期文娱领域涉税违法案件盘点!

2022-11-07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60

通知!文娱行业迎来税务强监管!近期文娱领域涉税违法案件盘点!

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明星对虚假、违法代言承担个人责任,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入。通过依托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引导、行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明星自我约束协同发力,多领域、跨部门的协同合作工作格局已然建立,同时进一步将明星偷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落实到方方面面。可以预见,在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涉税行为强监管、“以数治税”高手段的压力下,文娱、直播行业的税务合规依然任重道远。

通知!文娱行业迎来税务强监管!近期文娱领域涉税违法案件盘点! 图1

文娱行业涉税违法案件频出,明星艺人逃税从严惩处

近期文娱领域涉税违法案件盘点

2021年可谓是文娱领域“合规元年”,开启自2018年范冰冰偷税案件后的第二次补税浪潮。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筹划“避税”,已难逃大数据稽查。

1、袁冰妍(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利用关联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本人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补罚合计260.8万元

2、范思峰在20177月至202112月期间,以直播带货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费。补罚合计649.5万元

3、徐国豪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直播打赏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补罚合计1.08亿元

4、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偷逃个人所得税。补罚合计1.06亿元

5、郑爽2019年至2020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少缴税款。补罚合计2.99亿元

随着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的不断强化,文娱、直播行业从业者更应围绕企业注册成立、经营方式、业务真实性等展开自查整改,发现涉税问题的应当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应当强化税法遵从意识,重视税务合规,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为社会公众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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