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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涉及金额94万元!

2022-10-20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34

企业办理留抵退税的风险,要么来自于购进端的进项税额不实,要么来自于销售端的销项税额虚减。这是由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形成决定的,企业留抵税额为其进项税额减去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形成留抵税额,人为扩大进项税额或减少销项税额,都会导致留抵税额不实。企业在留抵税额不实的情况下申请退税,必然造成骗取留抵退税。

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涉及金额94万元! 图1

案例

2022年5月征期,某市税务机关收到辖区内A信息有限公司提交的增量留抵税额退税申请,涉及金额94万元。

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按规定核查A公司的征管资料,通过增值税进销项监控系统等分析有关税收大数据,发现A公司的经营存在多处疑点:如20207月购进业务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累计购进金额2067万元,税额271万元。同期,其销售金额只有1020万元,税额114万元。实地走访中又发现这家大量购进货物的企业既无库存又无运输单据,销售货物的真实性无法证实。

税务人员仔细梳理发现A公司与上下游企业之间均为关联企业,近段时间资金往来异常,存在使用同一地址互开发票、协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重大嫌疑。

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暂停办理A公司的退税事项,将AB两家企业的涉税问题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已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这两家企业展开立案检查。

根据公开信息,税务部门对核查存在不合规取得留抵退税情形的企业,一般采取几种方式处理:

1、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约谈提醒,要求其退回多取得的留抵税额,对相应的会计核算等进行整改,并依法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2、对采取欺骗手段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包括虚增进项税额和虚减销项税额情形,依法要求其退回多取得的留抵税额,并将其虚增进项税额或虚减销项税额导致少缴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的行为认定为偷税,对其追缴少缴税款、滞纳金并予以处罚,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

3、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涉嫌虚开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多次偷税或者被认定偷税后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逃税罪的刑事责任。

可见,对于骗取留抵退税的行为,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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