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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税务稽查案例大全,涉税风险

2022-10-21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437

从三起案例解读医药行业常见涉税风险与合规建议

医药是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是国家重点规范的行业。但是,近年来医药企业涉嫌偷税、虚开的案件频频现诸报端,给医药行业带来负面影响。本文拟分享三篇实案,揭示医药企业经营中所蕴含的涉税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建议以供广大药企参考。

医药行业税务稽查案例大全,涉税风险 图1

一、三则案例揭示医药行业常见涉税违法行为

1、账外经营,申报收入不实

F公司自2016年以来一直申报无收入,2022年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F公司依法进行了税务稽查,稽查过程中发现,F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经营期间,通过账外经营,销售医疗器械及相关配件等产品给张某红等个人,产品发出并开具《出货单》,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合计公告金额2,651,602.00(含税,下同),其中2014585,595.00元,2015752,766.00元,2016 1,313,241.00 元,已通过现金形式全部收齐货款,没有发生退货、退款,上述销售收入没有开具发票,没有在会计账上进行核算,未进行纳税申报。上述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没有在账册上核算,无法提供对应成本费用资料。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上述行为构成偷税。

2、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虚增成本费用

经查,201610月至20174月,安徽某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安徽某中药材有限公司为自己虚开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29份,金额为12377718.06元,税额2104211.94元,价税合计14481930元,经税务局查证,这12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抵扣销项税金为目的、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虚开行为,且上述专用发票已全部认证并于当月增值税申报抵扣。另,自20196月起,安徽某医药有限公司主管税局陆续收到各地税局出具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相关公司为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8份,金额15739892.05元,税额2675781.74元,价税合计18415673.79元,上述168份专用发票已全部认证并申报抵扣完毕。税务机关认为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3、咨询服务费、会议费列支不实,虚增业务推广费

A公司是一家医药经销企业,该企业原有多个药品在该省的省代或独家代理资格。两票制实施后,实控人利用公司员工或亲属身份证明注册成立了40余家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CSO咨询服务公司。除其中1家公司名下有员工工工资等成本费用列支,有完整财务账务核算之外,其余一人独资企业均无实际经营业务,名下亦无人员人工等成本费用列支,个独的开票量、开票类型(咨询服务费、推广费、会议费、宣传费)均由有控制权的公司根据实际药品销量情况等指定。制药企业支付的咨询服务费等最终通过个独等流向A公司原旗下医药代表、制药企业员工名下账户,最终被税务机关以“列支不实、虚增费用”认定为虚开。

二、医药企业合规建议

1、通过加强合同风险管理防控虚开发票风险

对于医药企业而言,加强企业涉药交易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对虚开发票风险的管控。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等各个合同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进行防控。

2、规范发票及凭证的审核与管理

从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和凭证管理入手,企业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相关凭证的收集和管理。

3、积极应对税务检查,有效抗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税务机关启动稽查程序前,医药企业可以根据已有线索展开税务自查,对于取得不合规发票的应追溯业务流程,要求对方换开合规发票,若无法取得对方换开发票的,应根据规定准备支出真实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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