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业务被判虚开!税务局明确了!收到发票,一定做好这3项检查!
警钟敲响!真实业务,也可能是虚开!某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票,被税务局稽查,认定为接受虚开,最终补缴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2022年新一轮虚开严查来袭,大家一定注意避雷!惨案!真实业务被判为虚开!公司有真实业务产生,却被判定为虚开发票?税务局的这个案例,给很多老板和会计敲响了警钟!
一、违法事实
该单位于2015年9月取得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并于当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4566.82元,后芜湖市税务局稽查局证实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属虚开发票,遂税局对该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二、最终认定
认定该单位收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判定为善意取得的证据点:
1、经对嘉该公司账面检查显示,入库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税额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品名、数量、金额、税额一致,入库手续齐全。
2、没有证据表明该公司知道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3、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资金回流的现象。
三、处罚结果
补缴增值税14566.82元、维护建设税1019.68元、企业所得税7830.01元。对于上述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四、案例启示
提醒大家注意:国家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除了对虚开单位进行查处,也会重点检查受票单位,轻则补税+罚款,重则判定为偷税!
财务人除了保证不向别人虚开,还要在收到发票时擦亮眼睛,尽量规避收到虚开发票的风险。同时切记保留好相关证据,万一收到虚开发票,能够及时补救,减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