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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现场无凭证处罚案例

2022-10-27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112

税务稽查现场无凭证怎么处理?老旧会计凭证千万不能随便扔!已有老板罚款+坐牢!快来一起看看吧!

烧毁会计凭证老板罚款又坐牢

无论是老板还是会计、销售,经常会跟各种发票和收据打交道,这些也被称之为“原始凭证”。而按照我国《档案法》,这些都是需要公司妥善保存的。

2017年,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的张某因嫌旧凭证占地方,不顾会计阻拦,将1998年至2006年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当做垃圾烧毁。

直到税局某次例行检查中,老板张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到公安局投案。后经司法会计鉴定,该财务会计资料涉案金额为48830627.02元。

最终,经人民法院审判后,判决张某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属于依法应当予以保存的档案。

案例中的张某故意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原始凭证有哪些?税局什么情况下会查账?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而会计术语中所谓的“会计做账的凭据”就是指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据一般有那些?

1.发票(最多的,也是常常被提起的);

2.外企业开具的收据;

3.财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4.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财务专用收据;

5.医院、学校等使用的专用收据等;

6.捐赠收据;

7.银行、邮政、铁路等部门收费凭据等;

8.企业内部自己的工资表、奖励单、付款单、收款收据、成本核算资料、实物发放资料等;

9.资产被盗报警资料、法院裁定(判决、调解书)等。

二、税局来查账的几种情况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检查;

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步署的检查;

3.接受有关人员举报进行的检查;

4.本期报表、纳税情况和同期比有重大变化,并且有异常;

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

6.其他需要检查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税务分局和主管税务局检查完了,稽查局和上级税务局还有可能再来查一遍的,因为他们有权可以再次检查企业纳税情况,并对内部检查情况进行稽查。

会计凭证等资料要保存多久?

有了这些被处罚的案例作为前车之鉴,很多朋友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会计凭证等资料到底要保存多久呢?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税务稽查现场无凭证处罚案例 图1

而具体保管年限,可以参照下表:

税务稽查现场无凭证处罚案例 图2

再次提醒!一定要做好保管归类工作,切勿为了逃避国家依法对单位财务进行监督的目的,而销毁国有、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会计档案。

这样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更是违反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内的多种法律规定,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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