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稽查案例

扣而不缴,扣缴义务人将面临罚款+刑责

2022-11-10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51

扣而不缴,扣缴义务人将面临罚款+刑责

日常生活中,满足纳税要求的纳税人通常通过扣缴义务人来进行纳税,那么扣缴义务人如果扣款却不缴税,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

扣而不缴,扣缴义务人将面临罚款+刑责 图1

关联案例

被告人孟某作为某良种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明知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却对已经代扣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时采取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如实缴纳已经代扣的个人所得税379万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税务稽查部门依照规定对某良种有限公司的有关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但该公司仍不向税务部门缴纳已经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公安部门侦察确定有关违法事实后,检查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判被告单位某良种有限责任公司逃税罪,对其判处罚金190万元;判被告人孟某犯逃税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小编税语

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代扣代收税款后一定要依法依规及时解缴,不能将税款挪作他用。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会根据涉案金额多少,造成影响大小来确定是负经济责任、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逃税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那么,多少算数额较大?《立案追诉标准(二)》中规定,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即便是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例中,涉案金额巨大,不仅对涉税违法犯罪的公司主体做了行政处罚,也对法定代表人追加了刑责和罚款。扣而不缴,明知故犯。公司、法人,共同追责。

评论:0
相关评论

税务稽查之家专注税务稽查处理方法,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简介,什么是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处理方法,税务稽查案例,税务资讯,税务顾问,北京税务顾问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6-2021  税务稽查之家 m.bjruilinuo.cn

京ICP备19033996号-1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