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例:某创投企业被税务稽查
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489XB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2〕1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4-2017年发生下述股权转让行为:
证券名称 交易时间 成交数量 成交金额(元)
跃岭股份 2015-01 ***** 2533408.50
跃岭股份 2015-02 ******* 78550959.45
迦南科技 2016-01 ******* 73342241.30
迦南科技 2016-02 ******* 42546800.80
冠福股份 2016-01 ******* 78406190.02
冠福股份 2016-07 ******* 82191918.27
金诚信 2016-11 1848**** 358486400.00
中新科技 2017-03 100**** 20730000.00
中新科技 2017-06 298**** 51420058.58
中新科技 2017-09 12**** 2034385.74
中新科技 2017-10 284**** 47792493.24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行为你单位已缴纳增值税11931897.6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35232.84元、教育费附加357956.93元、地方教育附加238637.96元,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你单位需补缴营业税3612975.19元、增值税4803.2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3244.5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应补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55%的罚款2129062.6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18
处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小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针对文中几项股权转让行为,该单位已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因此对该单位处以应补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55%的罚款2129062.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