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企业因私户收款被税务稽查,补税+罚款超1200万!
私户收款被查,补税超1200万
近日,天津税务局对一家公司开具了税收稽查处罚单,处罚原因是这家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数额巨大,三年之间少列支了8000多万,然后被要求补缴税收1200多万。
案件事实:
该企业于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共少列收入82108403.64元,少缴增值税10917181.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64202.70元、企业所得税271464.10 元。
处罚决定概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11952848.53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2,291,195.61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案件启示:
天津这个被查公司的案例,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财税合规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商贸、医美等企业来说,个人收款是重灾区,这也是影响财税合规的根本原因,如不想面临这样的风险,一定要早做决定合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