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对积案怎么处理?
在税务稽查中积案一般指长期积压而未了结的案件。基本上每一年总局都会搞一次,各省都会在总局考核的清理率基础上加码。现在清理积案的出口分两类结案和办结,共12条措施。
其中结案包括正常执行完毕、终结检查、终结执行;办结包括审理移送公安立案的、申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向人民法院申请申报税务债权,参加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代位权撤销权法院受理的、执行环节找不到人公告送达满六个月、中止检查满三年、中止执行满三年、经查证无可执行财产。
结案3种情形不需要后续跟踪,办结的9种情形需要动态跟踪,符合条件的案件要解除办结继续处理直至结案。至于以上提到的12种措施每一条都有严格的条件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