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下,这样发工资被罚20万!年底将至,这10项风险建议企业自查!
开了一家小公司,辛辛苦苦经营,好不容易赚点钱,除去房租水电外,剩下的三分之二都要给员工发工资,另外的一小半还要用来交税、交社保。左手钱来,右手钱出,这是大部分小老板的现状。大量的用工成本使某些“聪明”的老板开始采取各种节税的方法,例如利用销售收入不入账、私户支付员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方式来给公司省钱。而这种方法好像成为了某一圈子的节税共识,因为在他们的行业里,大家都这么干。有不少创业公司发工资就有一部分是走自己私人账户的,省了个税,公司也能少交税。
但是,2022年底将至,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以这种方式避税也是税局今年稽查监控的重点!企业和会计一定要重视,做好自查,防范风险!
1、违规发工资被判逃税,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
案例
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担任本辖区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2017年11月6日,被告人黄某被抓获。2018年4月9日,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补缴税款人民币1825630元。
处罚决定:
一、被告人黄祥耀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二、本案补缴税款人民币57388元,由本院发还税务机关。
部分公司和个人为了减少税收负担,想方设法变相发工资。殊不知,在“金税四期+大数据+一人式档案+税银互联”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在税务局眼中相当于“裸奔”
在此提醒各位纳税人:务必规范财务体系,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年底将至,关于工资的这些风险,做好自查!
2、这3种发工资方式,违法!
1、通过个人账户发工资,违法
一些用人单位不通过企业公账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发放工资,以这种方式来规避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而逃避责任。
2、多发工资不交社保,违法!
在求职过程中,有一些人发现缴纳社保后,每月到手的钱会少。有的用人单位会以此为由,说服劳动者不缴社保、多发工资,而有的劳动者也愿意到手的钱多一些。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任性扣工资,违法!
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一部分工资留到年底再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全部工资。
以上都涉嫌违法❗️
企业在金税四期面前不再有隐私,它会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等众多维度进行检验并判断出异常。越是合规,企业才越健康,走的也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