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税务筹划方案做的对吗?税务筹划的5类涉税风险!警惕:这几种税务违规手法,别再以为是“擦边球”
“这位老板,你以为的擦边球玩法,其实就是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正文开始前,我先说一个做这行最大的体会:除了专业的税法从业人士,80%的老板对税法的观念都非常浅。
先问各位老板一个最简单的问题:
假设你公司名下有一层办公楼,如果我要把这层楼和一些设备以及债权都一块转让,那我报价的时候,可以你自己估值报价吗?
肯定会有老板出来说,这一层办公楼不是我估值报价,那难道你说多少我就转让吗?话是这么说没错,但事实可真没有这么简单,先放这儿,我先给大家讲一下市面上典型的“税筹方案”结合转让办公楼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市面上所谓的“税务筹划方案”,各位老板先看看自己有没有遇到过:
1) 阴阳合同。
真实交易的合同与提交给税务机关的合同是两份不一样的。就比如是把一份平价转让合同提交给税务机关,而实际用另一份,中间能省下的都揣自己兜儿。
2) 不代扣代缴,不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和工商信息不通畅的情况下,比如涉及个人股权转让,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机构或者个人没有代扣代缴,也不纳税申报,直接混过去。
3) 虚假交易。
比如进行转让的时候,双方不签转让合同,签个借贷之类的合同,冲抵交易,转移资金。
4) 虚开发票。
直接开假发票后果很严重的,大家都知道,但是环开、互开还是不少。
敢这么做的人也很理直气壮:我们确实相互赚钱了,不就相当于真的发生了交易?这样相互开票有什么不对?
5) 虚假评估。
比如两公司进行转让,其中不动产占了很大比例。出让方就在评估报告上动手脚,降低整个转让标的的价值,直接少交所得税。
话尽如此,大家应该也能多少看出点我要讲的意思。
这些所谓的“纳税筹划”方案,看着没什么,而实际上涉嫌违反公司法、会计法、评估法、税法,几乎把能犯的法都犯了!
以前这些违法行为能够勉强蒙混过关原因无非两点:一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二是金融机构资金监管有漏洞。
但现在这些“空子”都已经被大大的压缩了!约等于没有!
金税四期上线,税务机关和相关职能政府部门,以及大量“非税业务”部门都会统一进行信息交换,信息收集、比对、稽查、预警能力大大提升!而我们的国家也一直在强化资金的监管力度,大额转账直接会经过税收层层审查,所关联的个人账户也会受到监控。
所以纳税筹划必须建立在方案充分合法的基础上。法律不是开玩笑,也不是可以商量的,必须要对潜在的法律风险有清晰的判断,不能模棱两可,不能碰运气。
老板专心搞业务就行了,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做,合法、合理,“真正的”纳税筹划,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