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税务局公布: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处罚款368311.70元。
违法事实:
1、2019年1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旅游费870000.00元;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家电费、服装费、物业费等合计617000.00元;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股东王某个人服装费、装饰材料等合计165019.23元。以上费用与该单位取得收入无关,系股东以发票报销的形式取得分红款,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2020年1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年会手机奖品205000.00元;2020年2月在管理费用/福利费列支年会手机奖品6600.00元,均为年会抽奖发放给员工的手机奖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020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列支酒水费用187999.99元,为购买茅台酒对外赠送;列支礼品费440000.00元,为购买黄金对外赠送;列支超市卡98000.00元,为购买山姆超市卡对外赠送。以上对外赠送的礼品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未视同销售。
4、2019年12月在管理费用/中介服务费列支费用200000.00元,未取得发票等合法凭据且无法补开。
最终,该公司构成偷税,被处罚款368311.70元。
总结:
管理费用不是垃圾桶,二级明细挂账要正确,以免产生税务风险。建议分6大类设置:
1、薪酬类: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福利费等;
2、日常费用:办公费、交通费、图书资料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快递费等;
3、专项费用:培训费、审计费、中介服务费等;
4、办公场所费用: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
5、摊销、折旧费用:如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分摊等。
6、减值类:资产减值的费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