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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公司通过支付宝收款被税务稽查罚款3243277.46

2022-10-25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149

紧急提醒!2022年个人收款高于这个数要被查了!多公司被税务稽查

案例一:

深圳某科技公司,通过支付宝账号以及公司账号收取收入,导致少计收入3411.85万元,造成少缴增值税571.24万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税务局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查明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37.43万元。

深圳某公司通过支付宝收款被税务稽查罚款3243277.46 图1深圳某公司通过支付宝收款被税务稽查罚款3243277.46 图2


最终,上述公司被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3243277.46元。

案例二:

江门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罚款42万元。

案例三:

广东珠海某公司,利用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且均不入公司账户。同时,该公司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公司账户的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

经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注意了!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九大风险点!必须警惕!

1、涉嫌虚开发票

通过私人账户、个人支付宝、微信收付款,就会造成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2、增值税无法抵扣

3、相关成本费用无法税前扣除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发工资或付款,可能无法取得支付凭证或合规合法的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4、可能被税局认定为偷逃税的风险

5、可能被税局核定,缴纳20%的个税

如果公司用公户直接转给股东私户,又长期不还的,税务局可视为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6、公司管理混乱,不利于长久发展

通过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容易导致公司资金混乱,给客户、供应商等外界留下公司不正规的印象等。

7、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如果长期使用股东的个人账户来收付款,很容易造成公私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8、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

个人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等交易,有可能会涉及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

9、可能被列为银行重点监管对象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频繁交易或大额交易,会被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微信、支付宝、私人账户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送你5个锦囊!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5)及时索取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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