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数据下的税务稽查是怎样的?
1、强大的税务大数据系统
税务局目前应用的是金税三期(简称金三、下同)系统,即将升级为金税四期(简称金四)系统。
金三、金四利用爬虫技术、大数据的运用,很容易进行比对,比对超出正常值的一定范围,系统会预警。预警后,注册地税务局那就来询问,让抱凭证、发票、协议等到税局,看了没问题,那就皆大欢喜,税局写报告,消除预警;如果有问题,那就接着深入查,或检查,或稽查。
2、专业的涉税人员
现在税局的人员业务水平是越来越高了,尤其是区县级的,一个是税局的培训,二是税局的相当一批人有税务师和注会的证,三是吸收的人考进的多,水平自然不低;四是自我的学习和提高。
3、信息共享
银行、工商、财政、税务、警局、社保.......若有问题,一比对,就现行。比如,社保由税局代收,社保和税局共享企业工资信息,企业没法造假了,一造假就现行......
房地产交易特别是二手房交易,以前是“阴阳合同”重灾区,现在税务局和银行联网,购房者的实际成交金额在银行一登记就同步到税务二手房交易登记系统,想造假也不可能了。
可以说,以后税务系统会联网所有各个政府部门和其他行政单位系统,可以抽取所有数据,纳税人想造假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了。
4、信息协查
协查系统,是税务局内部的全国性系统,简单来说就是某个税务局查到企业或者个人有问题,就会“顺藤摸瓜”查到跟被查企业或者个人都往来的企业。
别人有问题,协查到你了。查上下游企业的时候连带查出问题。比如现在税务局大力度查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连带就可以查到受票方,不论是不知情者还是可以接受虚开的专票,都有虚假抵扣的风险,这时候就成为税务机关重点稽查对象了;另外,税务机关在查某家生产型企业偷漏税证据时,与之相关联的公司,比如原材料提供商,销售对象,都将成为检查举证对象,间接地也接受了税务机关的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