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联通、“取证航母”:出口监管升级,函调风险激增
(一)出口退税加强审核,函调作用重大
2022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数据:2016年至2021年税务部门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8.75万亿元,年均增长7.32%,有效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为稳外贸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出口退税函调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口货物的税务函调,指的是在出口退税的审核流程中,退税机关认为外贸企业、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的交易存在疑点,通过税务系统向生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函,请求予以协助调查,等回函确认相关情况后,再决定是否退税。
(二)税务、海关等多部门协作,异常情况迅速传导
为了打击骗税行为,税务、海关、银行、工信、工商等多部门信息互联是大势所趋。2021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就提出,税务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数据共享机制。2022年4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指出: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形成防范骗取出口退税的风险防控体系。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提升工作机制,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对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成效明显。
(三)“取证航母”出手,上游异常更易爆发
同样,在上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协助函调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税务违法线索的,亦可启动稽查程序,稽查过程中认为涉嫌犯罪的,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启动税警联合调查机制,而无论在稽查程序还是刑事侦查程序,愈来愈多的案件中出现“取证航母”的身影。
所谓“取证航母”,就是集合了多种电子取证程序、模块的综合性、一体化的电子取证软件、工作站。根据中国税务报的报道,该“取证航母”可以恢复硬盘删除的数据,解密文件、进行数据固定和分析。如此一来,生产企业篡改账目、删除数据等行为都会被税务、公安查证。生产企业的风险爆发,将很快传导至负责出口的贸易企业,牵连外贸企业无法退(免)税,乃至被定性骗税。
(四)信息化手段“以数治税”,无法退税风险陡增
以上分析可见,当下外贸出口企业面临着多部门信息协作与现代化、科技化的稽查取证手段等外部风险因素。但显然,外贸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没有税务机关这样强有力的稽查手段,无法在开展经营贸易时,充分查实、调查生产企业的风险。但是,一旦函调传到上游,生产企业的风险就会和外贸企业关联在一起,导致外贸企业陷入相应的涉税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