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权转让

注意!股权转让被税务稽查,罚款补税1800余万元!

2022-11-08    作者:税务稽查之家    来源:税务稽查之家    阅读:158

注意!股权转让被查,补个税1800余万元

常见的股权转让包括: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和法人股权转让,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股份转让是要交税的,一不小心就会被税务部门盯上,引起税务稽查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活跃,并购重组等交易日益增加,股权转让行为也越来越多!税务机关也随之加大了对股权转让行为的稽查力度,各地陆续爆发了多起股权转让的税务稽查案件!

注意!股权转让被税务稽查,罚款补税1800余万元! 图1

一、违法事实

2017年1130日,你与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广州市***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110,000,000元。2017125日、201818日,潘某某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合计50,000,000元。20181月以上股权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潘某某指定持有人李某变更登记为广州市***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持股股东。你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广州市***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的实缴资本为16,500,000元,上述股权转让对应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为16,555,000(实缴资本16,500,000+印花税55,000)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你于20171130日与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广州市***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股权转让价格110,00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1民终19686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111民初4336号)及相关证据材料;

2、对你授权代理人进行调查询问的《询问笔录》;

3、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你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说明》(2022429日)、《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补充说明》、《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说明》(2022624日);

5、《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6、税务征管系统导出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申报情况;

7、经你授权代理人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注意!股权转让被税务稽查,罚款补税1800余万元! 图2

三、处理决定及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67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四、处理内容

1、追征个人所得税

对你股权转让的行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税率,追征个人所得税18,689,000[110,000,000-16,500,000-55,000元)×20%]

2、追征印花税

对你与潘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依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税率,应追征印花税55,000(110,000,000元×0.0005)。

3、加收滞纳金

对你上述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689,000元、印花税55,000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评论:0
相关评论

税务稽查之家专注税务稽查处理方法,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简介,什么是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处理方法,税务稽查案例,税务资讯,税务顾问,北京税务顾问在线咨询。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6-2021  税务稽查之家 m.bjruilinuo.cn

京ICP备19033996号-1


【电脑版】  【回到顶部】